制药与环境工程系预备党员转正的考察标准
来源:系统管理员   作者:制药与环境工程系   点击数:4286   日期:2010-07-01

为了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素质,使其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同时为了便于考察预备党员,特制定以下几点标准:

一、基本要求:

1、树立共产主义信念,按照党员标准,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;

2、思想上不断要求进步,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政治理论水平能得到进一步提高;

3、自觉接受组织培养、教育、监督和考察;

4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;

5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切实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二、具体要求:

1、积极参加系政治理论学习会的学习:

1)预备期内无故缺席2次,不得按期转正;

2)请假必须到各班辅导员处登记;

3)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小组活动,踊跃发言,保持良好的秩序,服从安排。

2、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:

1)无故缺席一次,或请假次数达1/3及以上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

2)请假必须到支部书记处办理。

3、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:

预备党员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预备党员的出勤和现场表现情况,将纳入转正的工作表现考核指标中。

4、思想汇报:

1)思想汇报内容要能反映本人的思想,字数不少于500字,书写正楷,卷面整洁,不得使用打印稿;

2)每季度至少一份,不得拖拉到下季度;

3)支部内要求完成的思想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;

5、遵章守纪:

凡违反校规校纪者,不服从安排者,一律不得按期转正。

6、学习成绩:

在预备期内不得补考,凡有一门以上补考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

7、群众基础:

1)预备党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帮助群众,关心群众,切实地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    (2)组织上将对预备党员在群众中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。做出有损于党员形象行为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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