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进一步提高预备党员的素质,使其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同时为了便于考察预备党员,特制定以下几点标准:
一、基本要求:
1、树立共产主义信念,按照党员标准,认真履行党员权利和义务;
2、思想上不断要求进步,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,政治理论水平能得到进一步提高;
3、自觉接受组织培养、教育、监督和考察;
4、发扬集体主义精神,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、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;
5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切实地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二、具体要求:
1、积极参加系政治理论学习会的学习:
(1)预备期内无故缺席2次,不得按期转正;
(2)请假必须到各班辅导员处登记;
(3)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小组活动,踊跃发言,保持良好的秩序,服从安排。
2、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:
(1)无故缺席一次,或请假次数达1/3及以上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
(2)请假必须到支部书记处办理。
3、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:
预备党员应积极参与各项活动,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预备党员的出勤和现场表现情况,将纳入转正的工作表现考核指标中。
4、思想汇报:
(1)思想汇报内容要能反映本人的思想,字数不少于500字,书写正楷,卷面整洁,不得使用打印稿;
(2)每季度至少一份,不得拖拉到下季度;
(3)支部内要求完成的思想汇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;
5、遵章守纪:
凡违反校规校纪者,不服从安排者,一律不得按期转正。
6、学习成绩:
在预备期内不得补考,凡有一门以上补考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
7、群众基础:
(1)预备党员应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帮助群众,关心群众,切实地发挥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(2)组织上将对预备党员在群众中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。做出有损于党员形象行为者,不得按期转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