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方案》规定,结合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,严格对照评比条件,经个人申请、辅导员推荐、二级学院初审合格,拟推荐分析2333班彭心妍等69人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现将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合格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5天,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——2025年10月17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10月17日17点之前向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。(地址:综合办公楼220 电话:0830-315040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