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5-03-19
根据《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条例》 第十五条 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的评定的相关规定。经辅导员上报,二级学院初审合格。现将2024-2025-1学期《学校“优秀学生奖学金”》初审合格名单予以公示。详见附页。
为体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现公示3个工作日,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——2025年3月21日。如有异议,请于3月21日下午下班前向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办公室反映。(地址:综合办公楼220电话:0830-3150401)
上一条: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-2025年度春期新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名单公示
下一条:药品与环境工程学院2024-2025学年春期3月助学金调整公示